深圳殺蟲公司深圳消殺滅蟲公司為了更好的拓展業務,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組建公司,從事消殺除四害消毒白蟻防治除甲醛等業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深圳深圳消殺滅蟲公司消殺公司利用原來從事消殺行業的專業知識,業務經驗等無形資產入股;
二、以乙方深圳滅鼠公司為主,從事業務開展及實施具體消殺工作,包括公司注冊,購買開展業務所必須的藥品器械,辦公室租賃等前期開支,由甲乙雙方共同負擔相關費用;
三、業務開展后,甲乙雙方不得再另行單獨從事消殺行業,避免同業競爭;
四、公司開展業務,發展方向等公司管理問題,甲乙雙方協商,共同決策;
五、在開展業務的過程中,如果遇到業務問題、技術問題等,甲方可以利用自身資源,協調解決;
六、注冊公司,甲方占有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乙方占有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
七、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決定;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同時具有法律效力。
我們堅信,只要大家精誠合作,以客戶為根本,設身處地的為客戶著想,把殺蟲滅鼠公司做好,使用環保低毒的藥品,先進的器械,及時的響應客戶需要,就能把消毒滅鼠等消殺殺蟲工作做好,把業務拓展開,大家取得互利共贏的局面。